【信息时间:2021-10-22 阅读次数:】
1.原招选文件招选公告第1.2条“项目预算:137万元”更改为:项目预算:97万元;
2.原招选文件应选人须知前附表中“项目预算:1370000元(不含配件费,服务期两年,685000 元/年)”更改为:项目预算:970000元(不含配件费,服务期两年,485000 元/年);
3.原招选文件应选人须知前附表中“招选控制价:137万元”更改为:招选控制价:97万元;
4.原招选文件招选公告第2.4条“项目资格要求类似业绩是指: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65万元的电梯维保业绩。”更改为:项目资格要求类似业绩是指: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45万元的电梯维保业绩;
5.原招选文件应选人须知前附表,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中“项目资格要求类似业绩是指: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65万元的电梯维保业绩。”更改为:项目资格要求类似业绩是指: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45万元的电梯维保业绩;
6.原招选文件第三章资格性检查一览表中“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: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65万元的电梯维保业绩”更改为:项目资格要求类似业绩是指: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45万元的电梯维保业绩;
7.原招选文件第三章商务部分评审计分表中“类似业绩企业近3年(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)承担过1个有单项合同不少于95万元的电梯维保业绩的加10分。最多计30分。类似业绩须提供单项合同起算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的签订日期为准,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应选人公章,否则不得分。)”更改为:类似业绩企业近3年(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)承担过1个有单项合同不少于65万元的电梯维保业绩的加10分。最多计30分。类似业绩须提供单项合同起算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的签订日期为准,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应选人公章,否则不得分。);
8.原招选文件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格式目录(5)处“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: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65万元的电梯维保业绩。”更改为: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: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45万元的电梯维保业绩。
9.本项目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:2021年10月29日9:30(北京时间)。
招标代理: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
地址: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写字楼401室
联系人:杨先生、苏女士
电话:0731-84098826、18974849755
招选人(异议联系人):长沙城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
地址: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广场A1栋9楼
联系人:胡先生
电话:186703022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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