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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信息时间:2024-01-03 阅读次数: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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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州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交通运输局、水利局、国资委、文资委,各省属国有企业:
为加强和规范省属国有企业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工作,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我们制定了《省属国有企业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》,现予以发布,请遵照落实。
省属国有企业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.pdf